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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集体资金的歪心思动不得
2020-10-16 15:16:19 字号:

“多亏了你们的帮助,才给村上挽回了这笔将近2万元的集体资金。前两天,工程承包人已将钱打到了村集体资金账户上。我作为村上的财务负责人,没有把好关,守好‘钱袋子’,十分惭愧!”近日,浏阳市金刚镇平湾村村主任彭某来到我的办公室,就其由于工作不实,造成村民自筹的部分修路款被工程承包人黄某截留一事反思道歉。

事情还得从今年7月说起。当时,浏阳市委第九巡察组进驻金刚镇平湾村开展常规巡察,我担任副组长,在与该村云龙组至岭下组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承包人黄某进行谈话时,他向我们反映他承包的该工程早已于2016年完工,但至今村上还有10余万元工程款未付清。随即我们对此问题开展了调查走访。

“当初对这条路提质改造主要是方便村民出行,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拨款和村民自筹资金,如果实施过程中不增加工程量,资金缺口不会很大。”走访中村党总支书记施先旭向我们解释道,“可是,后来由于村民和周边企业要求对道路进行加宽,并对村民住房门口至道路的接线部分进行硬化,这就导致增加了许多的工程量,工程款存在资金缺口。”

通过进一步调查,我们了解到,村民和企业的自筹款由该村云龙和岭下组的两位组长代收后,全部交给了工程承包人黄某。工程完工后,经平湾村验收,核算工程总价款为31万余元,村委会要求黄某将两个组的捐款上缴村集体账户,增加的工程款项会分期支付。

了解基本情况后,调查组实地复核了道路工程量,并查阅核对了每一笔账目,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黄某截留村民自筹部分道路款的事实浮出水面。

原来,云龙和岭下组两位组长交给承包人黄某的筹集款是6.3万元,而工程完工后,黄某只将其中的4.32万元捐款上缴了村集体资金账户, 其中1.98万元资金差被黄某私自扣下了。

再一次与承包人黄某谈话时,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他惭愧地低下了头:“我本来是想请你们帮忙快点要回我的工程欠款,没想到你们调查这么细致,发现了这件多收少交的事情……”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任何人都不能对村级集体资金动歪心思。”巡察组组长李赣文语重心长地对黄某说道。

面对巡察组的耐心劝导与批评指正,黄某向我们坦白了事情的原委。当初,黄某自以为交给他筹资款的是云龙和岭下组的两个组长,相互之间不会通气,而且当时村上的会计王某因身体的原因也没有再回到工作岗位上,出于修路是为民谋福祉的大好事,且村民、村干部对自己非常信任,黄某认为其他人不会再过多地追问细节,于是就动了歪心。他截留了1.98万元筹集款,妄想以多收少交的伎俩来蒙混过关。可他做梦也没想到,4年后,最终还是没有逃过村级巡察这一关。

“我虚心接受组织给我的任何处理,在今后的村级账务管理中我一定会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确保以后的财务管理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离开我办公室前,平湾村村主任彭某郑重地向我表态。(浏阳市金刚镇纪委书记:罗其晏)

来源:清风网_廉洁文化网

作者:罗其晏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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