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2日讯(记者 康希)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停止非环保型渣土车运输作业……为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违章占道经营烧烤等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应启动应急响应工作。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重污染天气是指AQI大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程度的大气污染。以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按照环境质量预测结果、空气污染程度、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等因素,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湖南省住建厅方面表示,与预警等级相对应,实行三级应急响应。省级预警或区域联动预警发布后,省住房城乡建设斤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各级相关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应急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的调度,采取相应措施并抓好落实。
启动Ⅲ级响应时,根据省指挥中心办公室指导意见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减少进出车辆自动冲洗功能的工地停止材粧运输。根据道路积尘情况,适时延长道路清扫、冲洗保洁时间。
启动Ⅱ级响应时,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强化措施,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停止非环保型渣土车运输作业;适时延长道路清扫、冲洗保洁时间。
启动Ⅰ级响应时,各级应配合省指挥中心派出现场工作组和技术力量,赴相关市州督促指导应急响应工作,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强化措施,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停止市政道路桥梁涂刷,停止拆除工程拆除作业,停止拆除垃圾转运作业,覆盖尚未清运的拆除垃圾。
据了解,应急响应期间,根据预警级别调整,及时提升或降低应急响应的级别,提高应急响应的针对性。当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来源:红网
作者:康希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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