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笔者从道县纪委监委和教育部门获悉,为做好道县2019年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分流及招生工作,道县采取多项措施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十不准”,凡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有意干扰招生公平公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依据相关政纪法规执纪问责,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依法予以处置,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不带头打招呼、批条子、找关系、走后门,不给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制造压力。
同时,为强化督查督办,道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全程监督学位分流及招生工作,凡发现在学位分流工作中徇私作假影响分流化解和招生工作,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谋取私利的,要及时予以查处,严肃追责。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将联合组织开展招生、化大消超工作专项检查,对学位分流和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等处理。妥善化解矛盾。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牵涉范围广、工作环节多、历史积难大,稳妥做好城区招生分流事关大局稳定,事关中小学招生改革成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城区街道、社区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调联动,本着服务群众、服务道县人才发展的精神,克服推诿扯皮思想,积极主动调处矛盾纠纷,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层层化解矛盾,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凡因工作不力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责任。(蒋晓国)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蒋晓国
编辑:陈靖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