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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全力推进巡察全覆盖  清退违规发放资金133.36万元
2019-08-05 16:14:18 字号:

新宁县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决策部署,坚定“五个牢牢紧扣”,已完成6轮对25个单位的巡察。全县巡察共发现问题346个、问题线索123条,根据移交办理的问题线索,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1人,立案25件,党纪政务处分24人;立行立改问题116个,清退违规发放资金133.36万元,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彰显。

紧扣“政治巡察”定位,着力推进精准监督。一是加强学习贯彻,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准职能定位,践行“两个维护”。把巡察作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的客观审视,对管党治党严不严的系统检验,深入开展政治体检。二是加强规划布局,促进上下联动。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及时修订完善《十二届中共新宁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确定巡察全覆盖“时间表”“路线图”。三是积极协调配合,强化整体推进。根据市县巡察工作要点和工作实际,印发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和市委提级、交叉巡察,整体推进市县巡察,力促构建上下联动“一盘棋”格局。

紧扣“脱贫攻坚”重点,稳步分类推进巡察。一是稳步推进重点部门巡察。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明确把承担脱贫攻坚专项责任的19个单位确定为重点巡察对象,现已完成7个脱贫攻坚专责单位的巡察监督。二是稳步推进贫困边远乡镇巡察。加强对乡镇特别是贫困边远乡镇的巡察,现已完成11个乡镇的巡察,结合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部署,对所辖少数民族乡和重点贫困村突出脱贫攻坚监督重点开展巡察。三是稳步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全县已延伸巡察村199个,覆盖率为63%,推动巡察监督贯穿县乡村三级。

紧扣“解决问题”核心,持续强化成果运用。一是强化反馈整改。采取“集中反馈+单独反馈”的方式,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参加联点乡镇和脱贫攻坚部门巡察情况反馈会,并安排关联性强、尚未被巡察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集中反馈会,督促举一反三、自查整改。二是强化以督促改。由县委巡察办(组)人员组成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完成了对15个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同时,加强对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全县通过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立案25件,党纪政务处分24人,持续形成震慑。三是强化以巡治本。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巡察发现的廉(公)租房分配管理和资金管理使用等3个方面问题的集中专项整治和清查;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建议121条,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制度措施30余项。

紧扣“制度建设”保证,逐步规范工作运行。一是建立汇报报备机制。建立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机制。严格执行工作报备制度,县委书记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巡察综合情况报告和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向市报备。二是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健全巡前向纪检监察、政法、组织、审计、信访、扶贫、财政等20多个单位征询被巡察对象情况的工作机制。县委将优秀年轻干部、拟提拔干部纳入巡察干部人才库,促进以巡代训。三是健全巡察工作规则和制度。规范和完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以及巡察问题底稿、巡察组组务会等制度,推动工作运行流程化、规范化。实行巡察驻点工作推进情况统计周报制度,强化调度督导。

紧扣“自身建设”根本,不断夯实组织基础。一是配齐配强巡察机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加强巡察机构人员选配,县委巡察办编制5个,配备到位3人;3个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编制6个已全部到位。建立完善县巡察组长库23人、副组长库43人、人才库318人。二是严训严管干部队伍。注重学习培训,坚持每一轮巡察启动前,举办培训会,编印并集中学习《中共新宁县委巡察工作培训手册》等学习资料,提升队伍能力。出台《县委巡察六条禁令》,严格落实巡察工作人员纪律要求“十不准”和回避制度,签订保密承诺书,对1名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干部进行调整。三是抓牢抓实支部建设。每轮现场巡察开展期间,巡察组严格按照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要求,成立党支部,推动临时党支部工作规范化。(范俐元)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范俐元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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