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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案清款退,把拿了群众的资金退回去
2019-07-29 11:02:27 字号:

近日,泸溪县潭溪镇纪委来到该镇盘古岩村二组盘古岩寨上符礼好家里召开退款现场会,37户农户领到了被违规收取的水表费共计5550元整。村民杨自琼接过150元清退款感慨地说到:“感谢共产党,虽然钱不多,但事隔四五年,钱还能回到老百姓手上,真的没想到。”

原来,在近期开展扶贫领域“一口井”专项整治行动中,泸溪县纪委发现2015年县水利局在潭溪镇盘古岩村实施人饮工程过程中,存在违规收取水表安装费。县纪委向潭溪镇纪委交办了问题线索,要求镇纪委进一步核实清楚。经查,在实施该人饮工程中,一共有37户村民安装了水表,县水利局违规收取了每户150元的水表费5550元整。

这是泸溪县退还群众资金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为了保障群众的最大利益,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采取了“案清款退”的方式,使群众的受损利益在第一时间得到弥补。

该县在开展“一口井”、“一棵树”、“一块地”、“一张床”等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求,要将违规收取的、克扣截留的群众资金全部退还给群众,该给群众的钱,一分不能少,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整治工作带来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落实行动要求,该县纪委监委开展“百日大走访”活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畅通群众举报、来信来访等多种举报渠道,全方面收集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重点查处克扣和截留群众资金问题和医疗、教育、扶贫等领域乱收费问题,将收缴的违纪资金第一时间全部退还给群众。据统计,1至6月,该县该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47件,追缴资金381.41万元,上缴财政资金308.90万元,退还群众资金72.51万元。(泸溪县纪委监委:胡灵芝)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胡灵芝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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