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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退还群众资金3.175万元
2019-07-03 15:26:00 字号:

“多亏了县纪委监委,我们才知道还有一笔这样的钱要退给我们,太感谢,太感谢了……”近日,拿到返还的资金后,洞口县42名群众脸上洋溢着笑容。

2019年,洞口县纪委监委派驻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按照财政部和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精神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停征船舶登记费和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洞口县地方海事处对于市局退回的2017年船检费并未能及时退还给群众。

2019年6月19日,洞口县纪委监委举行退还群众资金现场大会,将3.175万元资金全部退还到42名群众手中。

今年以来,洞口县纪委监委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上,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共发现问题数725个,受理信访举报88件,立案86件,办结62件,共查处302人,组织处理2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追缴资金520.64万元,返还群众资金29.42万元。(洞口县纪委监委:尹建金)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尹建金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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