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在2017年度绩效奖励发放工作把关不严,存在违规对龙某(2017年6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发放绩效奖励的问题。根据《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要求,请于10个工作日将违规发放奖励如数收回上交财政,并以书面材料回复我委……”近日,凤凰县纪委监委对十八大以来559名受处分人员6160项执行内容,开展“拉网式”“全方位”专项大清查,取得较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今年4月,凤凰县纪委监委启动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工作。由于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政策业务性很强,时间跨度长达6年,涉及全县150多个部门和社区,清理内容多达6160项,该县根据《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科学、合理分解任务。梳理出组织、人社、财政、检察院、法院、公安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并进行科学合理的分解。要求各单位对照专项清理11项内容进行逐一进行筛查,按照 “一人一表(登记表)、一人台账(处分执行台账)、一人一套资料(执行资料)”的工作模式,分成六个自查自纠组。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抽调了专业技术骨干,翻阅550多本案卷,查阅400多名干部人事档案,核对150多家单位财务和考核资料,实行“集中联审”严格把关。
“我们对涉及处分执行的规定逐一梳理,列出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受处分人员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年度考核、奖金发放、任用晋升、党员权利恢复和处分解除等11个方面的内容,确保查纠‘无死角’”,凤凰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通过“拉网式”的检查,清缴违规发放资金3.7万元,发现执行材料未归档等各类问题112个,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如何防止纪律处分“打折扣”?凤凰县纪委监委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完善处分执行工作方式。将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列明宣布送达、归档,以及有关职务职级调整、工资待遇确定、销编销户等事项,要求执行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告表反馈给处分下达单位。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纳入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的常态化。(凤凰县纪委监委:许大晴、田莉芳)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许大晴 田莉芳
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