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采取留置措施,到查明问题移送监察机关起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这是5月赫山区纪委区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审查调查张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时,刷新的“赫山速度”。
赫山区纪委区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谈起办理张某某案的经验时,说出了其中一个原因,办案前一个月,赫山区纪委区监委组织他们前往中国政法大学接受了一次专门的业务培训。这次培训的重点便是办案实操,从中他们学到了最为前沿实用的工作理念和工作举措,回到工作岗位后,他们结合赫山区实际,迅速将其中的一些方法运用到了案件审查调查中。
据了解,赫山区纪委区监委把今年作为“干部培训年”,像这样有针对性的专题业务培训,目前已经开展了3次,参训人员达130余人次;同时该区还与中国政法大学、浙江绍兴市委党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定期选派乡镇(街道)、派驻纪检组、巡察办(组)和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针对各时期的工作重点接受高规格、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
近年来,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纪检工作中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干部‘没办法’‘没想法’,老办法不好用,新办法不会用,普遍存在‘本领恐慌’,采用这种开放式的培训方式,不仅能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更能避免能力短板、经验盲区。
3月份中国政法大学的培训,重点是纪律审查、谈话与取证等实操业务,并且还穿插了压力管理、心理调适的人文环节;授课老师除了邀请博导级理论专家外,还特别邀请了在纪检监察业务实操前沿的办案专家。4月份绍兴市委党校的培训,系统学习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纪法衔接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同时对十九大后中央对纪委的新要求进行了精细解读;培训还融合“红船精神”的前世今生,让每位参训干部对各自身上肩负的历史使命有了更深刻的领悟。
为了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赫山区纪委区监委在培训结束后,还举办了学习成果交流汇报会,让干部在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中扩宽工作方式方法,收获更多超越培训本有的成果,实现培训少数人,改变多数人的目标。(赫山区纪委监委:雷蕾)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雷蕾
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