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再给我数数。”村民邹正坤走上主席台,从州门司镇党委书记谢彪手中接过“红袋子”,激动的当场数了两遍,但两次的数字对不上,她便让谢书记帮着再数数,引来台下一阵欢愉的笑声。
“一、二、三……”谢彪一张张数着,还按10张一踏分开堆放,帮着村民邹正坤现场确认她家的退款金额,“50张,共5000元,您收好咯。”
“下一位,邹满葱,5000元。”
“是我家的,邹满葱是我老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快步走上台,激动地说:“没想到会补到这么多钱!”
这是5月15日上午资兴市州门司镇李家湾村一场特殊的信访反馈会上的一幕。会上,资兴市纪委领导通报信访举报调查情况并进行公开评议后,进入了会议的第二个议程:现场清退9户农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奖补资金2.85万元。
“能说一下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吗?”退款现场,我向此信访件的两名调查组成员问询到。
“这个信访件是2018年11月收到的,举报人反映市林业局按每亩700元安排下来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奖补资金,到村民手中每亩只有200元。我们拿到这个信访件后,制定了初核方案,因为是政策执行的问题,相对容易查清。”资兴市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廖政峰介绍说。
“我们先到市林业局找到了政策文件,调取了下拨款项的单据,然后又到镇林管站调取了李家湾村发放这一奖补资金的名单,再找名单上的农户逐一核实退耕还林面积和资金领取情况,基本掌握了村上挪用奖补资金的证据,最后才找的村干部谈话核实。”负责主办该案的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黄耀红介绍了调查的一些细节。
“我们调查时发现,挪用资金是集体商议的,钱也没有进他们个人的腰包,是用在修路和村上日常开支了。最终,这个案子涉及的包括村支书吴常青在内的4名责任人受到党纪立案处理。”廖政峰接着又介绍了调查了解到的情况。
原来,李家湾村村集体薄弱,村上相对固定的经营性收入每年不足1万元。2018年,李家湾村实施兰李公路硬化工程,因该工程资金缺口较大,吴常青等时任村支两委干部便决定以农户实施楠竹低改的名义,向上级争取巩固退耕还林奖补资金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2009年,李家湾村向林业部门递交了申报资料,将一连片改造的楠竹上报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经林业部门验收后,2011年6月,资兴市财政局将项目奖补资金下拨给李家湾村。按政策规定,符合要求的农户可享受每亩700元的奖补资金,但村上却只按每亩20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资金挪作兰李公路硬化和村上日常开支。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常青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资金清退完后,州门司镇党委书记谢彪宣读了对4名违纪人员的处分决定。
“没钱修路,也不能打老百姓的主意。”
“奖补的政策我们也不清楚,能补回这些钱,多亏了纪委的同志主持公道。”
处分决定宣布后,参会的党员、组长和村民小声地议论起来。
从这场信访反馈会让我们明白,“为公”不能成为“违纪违法”的借口,“集体决议”、“钱没进个人腰包”也不能成为免责的“砝码”。违纪违法就要受处罚。同时,这个案子也提醒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日常监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更好的预防和减少基层微腐败。(资兴市纪委监委 胡素芳)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胡素芳
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