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们走吧。”网上在逃人员梁某某终于向广东惠阳的巡警低下了头。5月28日,涟源警方闻讯将梁某某押回接受监察调查。
原来,45岁的梁某某(女)在担任涟源市工伤保险管理局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2013年至2017年6月期间,挪用工伤保险基金、非税收入、备用金等公款共计69万余元,被涟源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梁某某害怕关押潜逃,成为涟源公安局网上追逃的对象。
涟源市纪委监委接收移送梁某某一案卷宗,根据市追逃办要求,建立了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各方力量,积极做好协调、服务、督促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梁某案件,做到专人专班、一案一策。为此,涟源市纪监委肖委员、案检室邓主任负责“接力”式追逃工作,重新梳理案卷材料,争取案发单位、家属的理解和配合。
去年12月25日,涟源市工伤保险管理局在湖南日报第23版刊登“限期返岗公告”,要求梁某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返回单位报到。如在规定期间内未返回单位,将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予以辞退。12月26日,梁某某的父亲收到了刊登公告的报纸。2019年2月,邓主任与吴局长等人一起做梁某某父母的思想工作,要求他规劝梁某某回家投案自首。
2019年5月,在广东公安的配合下,梁某某在广东惠阳落网。
经查证:2017年6月22日,梁某某因挪用公款69万余元案发后,先是跑到长沙筹钱还公款,后害怕坐牢,揣着2万元现金就坐火车到广州,坐汽车到惠州惠阳区,租房很贵,月租金800元。她成天躲在出租屋里,不敢出门,不敢打电话,为了省钱,餐餐吃着青菜馒头,在逃的日子实在太恐惧太苦了。
为了租住的地方保密,她换了两处地方的房子。2019年春节刚过,就搬到了惠阳淡水街道的出租屋里。5月8日下午3时许,因天气热起来了,梁某某走到瓦窑坑商场的服装商店想买双拖鞋,正在看鞋时,几个巡警过来查看她的身份证,她认为他们是特意抓我的,主动交待自己是在逃犯,跟他们来到淡水派出所,束手就擒。(涟纪轩)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涟纪轩
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