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区部分小学在学生午间就餐的组织和管理上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廉政风险,现向你单位提出以下纪律检查建议……”这是石峰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向区教育局发出的《纪律检查建议书》。
近年来,石峰区纪委监委主动在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上下更大功夫,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主动、灵活、适用广泛等优势,将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
从一份建议入手,从一次提醒开始,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据石峰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石峰区针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由区财政局牵头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财政效能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并配套了1+8系列文件,对公务接待、会务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印刷费用管理、走访慰问管理、办公经费总额包干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切实以点上问题的解决带动面上工作的全面推进,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效果。
“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的具体化,关键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石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灵活运用好谈话函询、纪律检查建议、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从细处着手、在实处用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石峰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来源:清风杂志社
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