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撤职以上重处分人员预领部分绩效奖,受处分人员相关材料虽入档但未装订……近日,汝城县纪委监委对十八大以来全县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时,将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一一指出。
为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充分发挥案件办理成效,今年4月至5月,汝城县纪委监委对2013年至2018年的418起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进行“大起底”、实现“大整改”。
据介绍,2013年至2017年,汝城县自办案件189件,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处分159人,其中撤职以上重处分35人;2018年,汝城县办结案件229件,其中自办案件75件,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所办案件154件,共涉及国家工作人员123人次,其中撤职以上重处分10人。
此次督查采取“六查六看”方式,一查单位会议记录,看处分决定是否宣布到位;二查干部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等材料是否及时入档;三查相关文件,看撤职以上人员工作岗位变动情况;四查工资异动审批表,看撤职以上人员工资是否按规定调整到位;五查年度考核表,看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定级是否正确;六查单位财务凭证,看年终一次性奖金或绩效奖是否影响到位,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人员的工资是否停发到位。
汝城县纪委监委还会将此次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对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汝城县纪委监委:邓坤、邓敏群)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邓坤 邓敏群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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