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湖南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了广大干部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8年5月,中办就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指出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借此东风,很多地方健全完善了干部澄清保护机制,严肃查处错告诬告行为。
时势造英雄,新时代造就了一大批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时代先锋模范,他们撸起袖子,卷起裤腿,冲锋在前。但与此同时,一些居心叵测者为了个人和小集团私利,抛弃道德规范,无视党纪国法,恶意滥用宪法保障的公民监督权和党内法规赋予的党员权利,对于影响其不当利益的个人和组织进行诬告陷害。致使一些想干事,忠诚履职的党员干部,倒在了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等明枪暗箭上,极大地伤害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损伤了他们的创造性,主观能动性。
纵观诬告陷害的始作俑者,无非是一些两面三刀的“两面人”“红眼病”患者,暗箭伤人的阴险小人。“事修而谤兴,德高而毁来”, 他们唯恐天下不乱,以求达到自己不可告人之目的。诬告陷害,自古有之,屈原、岳飞、于谦等古之贤达皆蒙冤而死,可见其危害之大。以往有的干部受到举报后,有些地方领导部门由于缺乏担当精神,惯常的处理方式是先“暂存”,把被举报人“挂起来”,对举报事项模糊处理,甚至“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人选先撤下来放一放。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诬告行为变相的纵容鼓励,由此而助长了诬告之风的蔓延。在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今天,如不及时为蒙冤受屈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还以清白,久而久之,不但影响其干事创业的激情,还会心生怨气,憋在心里成“内伤”, 工作消极应付,更会在干部队伍中造成恶劣影响,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极为不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当干部因敢抓敢管、敢闯敢试而遭遇失误、受到非议时,当干部埋头苦干、业绩突出却因风气不正长期受到冷落和不公平对待时,当干部因不实举报受到委屈、被人误解时,组织上要为他们说公道话,为他们加油鼓劲、撑腰壮胆,该澄清的及时澄清,该正名的公开正名,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放开手脚大胆干事创业。
因此,要把建立健全和完善优化澄清保护机制成为检验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只有公权力机关及时发声,才是对那些“被泼脏水者”最好的保护。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建立健全和完善优化澄清保护机制,还要在法治建设上进行有益探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制可遵、有错必纠。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当好“包青天”的角色,明察秋毫,洞烛其奸,又要勇于向诬告者“亮剑”,给“乱告状者”装上“紧箍咒”,防止打击报复、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发生,切实履行好保护好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尽责担当的职责,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
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党员干部才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才会放开“枪打出头鸟”、“人怕出名猪怕壮”的顾虑,卸下心里包袱,工作起来有底气,不怕诬告陷害,不怕打入“冷宫”,真正甩开膀子、轻装上阵,为党和国家奉献青春、热血。(新田县纪委监委 何星辉)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何星辉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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