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19日在北京召开,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表彰。湖南作为大会交流发言的四个省份之一,在会上介绍了经验做法。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发展,不断推进法治、共治、自治、数治“四治联动”。
在全国首批出台《湖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一批法规,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共治联动,建立各级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每年开展“和谐同行”、集体协商“春季要约”等活动。人社、政法委等9部门牵头建立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实现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结合”。各地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每年开展6次省市县三级同步集中接访,努力将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与此同时,湖南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自治,出台25条激励政策,培育一批企业、园区、乡镇、行业协会成为典型示范。省人社厅持续强化数治赋能提质效,人社等8部门联合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25条措施,让新业态维权更有保障。推进“智慧人社”“人社超市”“湖南人社码上通”一体网办,人社、税务、医保部门成立联合运维中心,打通社会保险费数据壁垒。
去年,我省根治欠薪工作考核排名全国第5位;“湖南和谐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标准化项目”成为全国首个劳动就业领域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全省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培育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019家。
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更好服务了创新发展,湖南创新综合实力和企业创新综合指标排名均进入全国前10名,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数量位居全国第3。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