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中以上阶段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残联:
为全面开展好高中以上阶段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资助工作,现就2022年度资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面摸底。各市、县残联要组织乡镇残联专干、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对本地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在校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全面摸底,确保资助对象全覆盖。2022年高考录取的残疾学生对象名单已下发各地,由残疾学生户籍地残联组织学生申报。
二、组织业务培训。省级所有资助对象均通过省残联学生资助和服务系统开展对象录入和资金结算。系统可通过省残联门户网站(http://www.hndpf.org/)进入。省残联教育就业部将联合系统技术运维公司于9月底前举办线上资助业务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地要安排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开展资助工作,并结合实际,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组织培训乡镇残联专干和受助对象较为集中的学校相关负责人,确保对象摸底、信息填报无误。
三、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省级资助结算期为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各县市区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象信息录入和上报,并核算本地区资助资金。2022年12月1日0时起,将关闭系统。12月1日-12月15日期间,省级组织开展省级资助资金核算、确认。请各地合理安排好资助对象录入时间,避免系统关闭前扎堆录入。
四、核准对象资金。县市区残联要对照文件要求,审核资助对象,明确资助额度,并开展对象公示。如本地区资助对象范围超出省级政策范围,或本地区资助金额高于省级资助金额,必须出台有本地区规范性文件,不得个别化扩大资助对象范围或提高资助金额。2021年度申报对象的省级资助资金已通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残疾人扶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22〕23号)拨付,各县市配套资助资金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拨付到受助对象账户。如上一年度省级资助资金核算有误差的,请在2022年的资金核算期间及时报告省残联教育就业部,进行资金调整。各市州本级的补助资金由市州自行确定资金申报、核定方式。
五、加强监督宣传。省、市残联将结合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审计、互联网+监督等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监督,市州要加强指导、督促,县市区要如期并严格按规定完成对象审核、公示。各地在组织开展受助对象申报工作时要注意收集情况,挖掘典型事迹,积极发动政府部门、爱心企业、社会团体和媒体,共同关注关心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要大力宣传残疾学生自立自强的奋进事迹,鼓励帮助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向社会传递自强不息、扶残助残的正能量。
省残联学生资助工作QQ群号为262063542,请各地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入群,相关政策解答和系统答疑可在群内寻求支持。
联系人:教育就业部周洁琼
电话:0731-84619503
邮箱:184870268@qq.com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9月25日
来源:湖南省残联官网
编辑:黄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