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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森林防灭火工作标准化指南

来源:湖南应急管理 编辑:仇昱又 2022-09-19 10: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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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衡阳市森防指印发《衡阳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标准化指南》,进一步完善“五化”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标准化管理。

一、台账精细化

(一)以村为单位,结合林长制工作要求,明确森林防火区范围及相关责任人,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综合近年来的火情及隐患排查结果,标注出风险点,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做到台账与公示牌相统一。

(二)建立火灾扑救“一张图”。包括但不限于:1.民居分布;2.重要设施位置;3.林区主要危险源(如坑洞,陷阱,悬崖等);4.障碍物;5.应急资源分布情况(道路、隔离带、停机坪、飞机取水点、水源点、应急力量等)。

二、队伍规范化

(一)以村为单位,必须建立以村组干部和护林员为主的村级群众义务扑火队伍及熟悉林区状况的向导队伍(每个村民小组不少于1人)

(二)以乡镇为单位(含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必须建立不少于30人的半专业扑救队伍。

(三)以县级为单位,必须建立不少于50人的县级专业(综合)扑救队伍(以通过省级验收为准)。

(四)以市为责任主体,建立不少于100人的专业(综合)扑救队伍。

各级队伍必须按要求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演练。全市形成以专业(综合)扑救力量为主,消防队伍、半专业队伍力量为辅,民兵预备役、武警力量为补充的扑救体系。

三、装备专业化

(一)单兵装备。必须按要求给村护林员及各级扑火队员配齐必备的单兵装备(含个人防护装备及扑火装备);专业或半专业队每人应配备专业防火服,携带水壶、毛巾等自救器材。

(二)队伍装备。专业(综合)队伍、半专业队伍必须按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配备交通工具、指挥通信设备、灭火机具等。

(三)新型装备。专业(综合)队伍、半专业队伍必须配备带红外线摄像功能的无人机和新型的以水灭火装备;逐步配齐以水灭火的消防车和灭火水泵,全面推进以水灭火。

四、机制常态化

 (一)宣传教育机制。各级政府、森林防火相关部门、森林经营主体单位、村组应当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村村响”、宣传车、短信、微信、抖音、标语横幅等开展常态化的森林防火宣传,学校对在校师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森林火险橙色或红色预警发布后,涉林乡镇、村组应及时组织人员入户开展入户宣传活动。

(二)护林网格机制。所有涉林乡镇,应当严格按照林长制护林网格要求,全面压实“一长三员”(林长、监督员、执法员、护林员)的森林防火责任。

(三)信息报送机制。落实2小时热点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全面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坚决杜绝瞒报谎报现象。对故意瞒报、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四)应急响应机制。发生火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并同时向乡镇报告,2小时尚未扑灭的,乡镇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扑救;4小时尚未扑灭的,县级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扑救;6小时尚未扑灭的,市级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指导扑救。

(五)联防联保机制。根据实际火情,市森防指有权调动临县专业、半专业队伍进行扑救,所有队伍必须服从跨区调动和统一指挥。县、乡也必须建立相应的联防联动机制。

(六)警示约谈机制。根据火灾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市森防指和市森防办对火灾发生地的县市区森防指指挥长及其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乡镇长进行警示约谈。约谈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七)现场督导机制。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市森防办将会同相关成员单位指派工作组赶赴火场开展督导,在处置过程中,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后,现场督导组就地转为工作指导组,协助指导火灾发生地科学有序安全组织扑救。

(八)挂牌督办机制。市、县森防办要对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实施挂牌督办,及时组织调查评估,及时送审《调查评估报告》,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追责处理到位,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形成震慑。

五、扑救科学化

(一)扑救基本要求。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

(二)转移人员要求。火灾发生后,要立即及时转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并根据火灾发展态势,进一步转移受火灾扩大威胁的群众;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三)扑救指挥要求。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由地方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在确保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的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高效扑救火灾。

(四)力量调集要求。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跨县调动地方力量或请求上级队伍增援时,由市森防指统筹协调。增援力量到达火场后,接受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火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后勤保障。

(五)进入火场要求。扑救队伍进入火场必须全程由熟悉地形地貌的当地向导带领,每10人必须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观察周围火势;撤出火场线路应不少于2条;深入火场应从火烧基地、隔离带、道路或远离火头前进的方位进入。抵近火线无依托等待时,应立即开辟或反烧一块避险区,必须有随时与现场指挥部联系的可靠通讯工具。

(六)规避危险环境

1.危险地形。主要有陡坡、窄谷、单口山谷(葫芦峪)、窄山脊线(拱脊)、鞍部山谷、突起的山岩及其它复杂地形等。

2.危险气象条件。主要是指风力、风向、温度、湿度等对林火的影响。每天10时至16时,风大物燥,火场气温高,相对湿度小,风向易变,火场烟尘大,能见度低,火场风力超过5级时,是扑救森林火灾极其不利的时段和天气条件。

3.危险可燃物。主要包括阳山草坡、针叶幼林、易燃灌丛和阳性杂草等。

(七)接近火线原则

1.顺风、侧风接近火线。

2.沿火尾和两翼接近火线。

3.在烟小时接近火线。

4.点烧接近火线。

5.等待时机接近火线。

(八)火场看守要求

1.加强巡查。在看守火场时,看守人员要携带工具,轮流沿着火线边界巡护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必须彻底达到“四无”(无烟、无火、无气、无隐患)。

2.看守时间。火场看守至少24个小时以上,重点区域要48小时以上方可考虑撤离,防止死灰复燃。

3.现场验收。经乡镇实地验收,方可撤离。


来源:湖南应急管理

编辑:仇昱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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