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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南中化油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车用新型燃料安全监管工作决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告

来源: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2021-12-03 17: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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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拟对湖南中化油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油”)自主研发的RO#煤基生物燃料(企业标准为Q/ZHY001-2021)和R93#、R96#、R99#煤质醇基车用燃料(企业标准分别为Q/ZHY002-2021、Q/ZHY003-2021、Q/ZHY004-2021,以上四种煤基生物燃料、煤质醇基燃料简称“车用新型燃料”)作出“参照相似性进行比较管理,在没有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出台前,该四种车用新型燃料可参照车用柴油、车用汽油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监管,其车用加注站可依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等相关法规标准进行安全监管与许可”的决策。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受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的委托,湖南中楚地方立法咨询服务中心组织对该决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12月5日12时至2021年12月12日12时,请决策所在地湖南省范围内各地市州的相关单位与个人予以配合,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联系人:王女士 133 7894 4537;电子邮箱: 695974623@qq.com)。

特此公告!

湖南中楚地方立法咨询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日

关于对湖南中化油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车用新型燃料安全监管工作决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告.pdf


来源: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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