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借助网络实施诈骗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诈骗活动日趋猖獗,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数额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办案部门接到此类犯罪的群众报案占到诈骗类案件的43%。如何防治此类犯罪已成为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课题。
当前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是诈骗方式新,手段多样。网络诈骗的主要方式有:假冒公安、法院、电信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电信欠费、财产保护、案件审查为由实施诈骗;冒充被害人亲友,编造生急病、嫖娼被抓、发生车祸、家人遭绑架等事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冒充公证处人员以中奖为名或冒充税务局干部以帮助办理企业、汽车或房屋退税为名骗取财物;假冒银行诱骗被害人进行转账操作等实施诈骗;诱骗被害人拨打加值付费网络骗取话费;冒充正规网站诱骗被害人绑定银行卡,再骗取密码实施诈骗等。
二是结伙作案多,分工明确。犯罪分子多以诈骗为业,有固定的诈骗窝点,内部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且大多使用假名,有明显的团伙化、职业化特点。如苏某等14人诈骗案中,杨某出资提供食宿、日常费用、手机、网络卡、银行帐号等作案条件,纠集苏某等20多名嫌疑人在三个窝点实施诈骗作案,嫌疑人之间具有老乡、亲友等较为密切的身份关系,形成一个较为稳固的诈骗团伙。
三是科技含量高,隐蔽性强。该类案件比传统诈骗犯罪手段更新颖、更狡猾、更隐蔽,呈多样化、智能化趋势。如林某等人诈骗案中,犯罪分子首先套取被害人家庭固定网络的开户资料,接着利用高科技手段造成该固定网络信息费畸高、声音故障等现象,然后借用任意显号的软件给被害人拨打网络网络,分别冒充电信、公安、银行监管等部门工作人员,以被害人涉嫌洗钱大案为名,诱骗被害人将家庭的银行存款48万余元全部转到指定帐户,最后持银行卡在ATM机支取或再分散转移到其他帐户内再予以支取,环环相扣,涉及计算机黑客、网络网络、U盾转账等网络技术,并利用被害人的心理远程控制,致使被害人连环受骗。
四是社会危害大,发案率高。该类案件的犯罪分子往往借助短信群发功能和网络的远程通讯特征,针对整个网络用户群或者特定户群体实施诈骗,相对于普通诈骗“一对一”或者“一对几”模式,涉及地域范围广,潜在受骗对象多,受骗对象不特定,诈骗行为密集,具有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如郭某等诈骗一案,受骗群众达19名,被骗财物达13万余元;林某等诈骗一案,其中一名被害人被骗财物高达48万余元,家庭积蓄被骗一空。
遏制和预防网络诈骗犯罪的对策
笔者认为,要强化网络安全,遏制和防范网络诈骗,必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市民防范意识和能力,是预防诈骗犯罪的有效途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市民对有关网络功能不熟悉、对有关职能部门运作不了解、对国家相关政策不知情及个人的心理弱点,或以利相诱,或危言耸听,引诱被害人上当受骗。因此,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充分发动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等群防群治力量,深入社区广泛开展各类防范宣传,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后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电信部门要通过公益短信、语音提示等方式开展防范宣传。
二是加强保密意识,防止信息外泄。犯罪分子之所以诈骗得逞,往往是掌握了被害人的有关个人信息,在向被害人发诱导性信息上做文章,让被害人不由得不信,从而落入犯罪分子布好的圈套。因此,公民要养成保密意识,防止个人及家庭的重要信息外泄。同时,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电信、银行等部门也要有保护客户隐私的意识,注意公民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不法之徒套取公民信息。
三是强化安全监管,形成打击合力。网络诈骗犯罪中,认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重要证据有短信、通话清单、银行取款凭证、监控录像等,以上证据时效性比较强、容易灭失。因此,电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短信、不明来源的网络及违法网站的监管,对群发量巨大的短信内容进行过滤检查,通过屏蔽等技术切断违法短信、网站传播渠道,从源头上遏制网络诈骗。金融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异常的银行帐户监管,加强对自动取款机的录像监控。此外,还应与相关办案部门构筑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反馈信息情报,实行资源共享,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四是借助科技手段,加大查处力度。要加大科技强警力度,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网络定位追踪技术,迅速锁定作案人员,有效采集与固定相关证据。同时,要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形成高压打击态势,遏制该类诈骗犯罪的发生。
来源:时刻综合
作者:郑骅
编辑:莫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