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美好法治愿景提供了根本遵循。依法统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的具体实践。在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征程中,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人员要坚持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准绳,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为新时期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简称《规定》)等重要文件,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修订《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这些重要法规文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简称《统计法》)一起,引领统计事业驶入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快车道。长沙市委市政府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决策部署,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多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的《意见》《办法》《规定》,旗帜鲜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环境、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一、依法统计成效明显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长沙市统计系统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遵循统计法律法规,推动依法统计,统计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依法治统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长沙市统计局相继出台了《长沙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长沙市统计局学习贯彻执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工作方案》等多项工作制度方案,逐步建立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出台了《长沙市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统计机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责任和统计人员分岗位工作职责和责任。在全市统计系统推广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统计法治建设有法必依,有章可循。
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推动统计法律法规成为了市县两级党校、统计专业培训会的必修课、常规课。经常性组织大规模统计普法宣传。以统计法治宣传月、宣传日为重点,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答题、统计法治征文等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各专业会议培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度,全市统计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执法必严的防惩体系不断完善。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综合运用“双随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全面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建立《长沙市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规定(试行)》,畅通举报途径,打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局面。推动全市出台《长沙市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细则(试行)》,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格局,大力凸显统计信用价值。
二、依法统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来源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以法为纲,崇法善治,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共同遵循。
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依法治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行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责任制、问责制。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要切实履行《统计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学法守法,不断提升统计法治思维。要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为市委市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要认识到遵守《统计法》是应尽义务,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必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必须依照《统计法》和《条例》以及统计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
三、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向更高水平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确立,必将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发展阶段登上新的高度。在新形势新要求下,长沙将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把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以持续普法厚植法治的土壤。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统计普法作为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常抓不懈。继续深入开展对各级领导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不断创新统计普法宣传的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反映普法宣传工作动态和亮点,推动全社会树立统计法治意识,增强统计法治观念。
以严格执法维护法治的权威。“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必须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关键来抓。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严格执行《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严肃执法、严格执法,坚决维护法律的威严。以依法严肃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厉惩治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并通过媒介予以曝光,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使统计执法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检举统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用好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和联合惩戒制度,切实引导和增强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诚信统计意识,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
(作者系长沙市统计局局长 汤建尧)
来源:长沙市统计局
作者:汤建尧
编辑:罗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