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已修订印发,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我省小餐饮单位许可管理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
《办法》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定义、部门职责范围、小餐饮许可和管理、食品摊贩登记和管理等内容,此次从多个方面进行了修订,让经营许可申请等事项变得省心。
简化小餐饮许可申请材料。新申办小餐饮经营许可时,对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等文件能实现网上核验的,由发证部门进行核验,不再提供复印件。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说明可采用图片等方式提供。许可证遗失补办时,可以提交遗失声明代替原遗失公告。
压缩小餐饮经营许可办理时限。将许可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将许可部门发放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实行部分许可告知承诺制。明确对小餐饮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变更或延续许可两类情形,实行告知承诺制,即小餐饮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承诺现场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执法人员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当场向申请人发放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强化便民服务项目。明确已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提供酒水饮料等预包装食品销售服务,为小餐饮经营者提供了便利。
调整小餐饮经营范围。在禁止经营项目中增加了“自酿酒”,降低小餐饮的食品安全风险;在冷食类食品制售中,新增“仅含植物性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如拍黄瓜、凉拌豆笋等)。该项目仅要求具备专用加工场所,更加切合小餐饮经营的现状。
完善小餐饮经营许可注销机制。增加了小餐饮经营者不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且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市场监管部门依职权注销的程序规定,便于基层监管部门及时清理“僵尸户”,旨在提升许可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的一致性。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永涛
编辑:杨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