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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个月!湖南省率先完成工业园区企业排污许可全覆盖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通讯员 黄昌华 实习生 孟芷如 编辑:闵美颖 2020-07-06 12: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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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7月6日讯(记者 李璐 通讯员 黄昌华 实习生 孟芷如)记者昨日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截至6月30日,全省已完成工业园区91个行业8997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其中发证1767家,登记管理7230家,已提前三个月完成国家排污许可发证登记任务。

全省加强部署专家帮扶保障进度

今年2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在全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进行部署,明确2020年重点工作要求,要求工业园区企业务必在6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全省14市州成立一把手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及时召集园区相关负责同志动员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质量,省生态环境厅组建行业专家和帮扶团队,由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技术服务部组织省环科院等4家技术支持单位全程服务,协助企业许可证填报、管理部门审核工作答疑解惑,各市州积极引入三方技术审核。长沙、岳阳等地对工业园区排污单位开展集中培训和机制审核,开展现场指导、纠错申报材料的相关问题,统一讲解审核要点。

为了保障进度,省生态环境厅和各市州排污许可主要负责人建立了排污许可工作微信群,实行日调度、周计划、月通报,并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通报各市州园区发证登记进度并重点对进度较慢的县(市、区)进行督办指导。株洲、湘潭、常德等地区对园区实施园区企业定点调度,及时调度每一个园区企业发证情况,对于申领进展缓慢的企业进行约谈督导。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将关停

据了解,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简称《名录》),纳入《名录》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信息登记。固定污染源排污单位在网页搜索“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在首页“网上申报”栏目注册后登录填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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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璐 通讯员 黄昌华 实习生 孟芷如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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