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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打“伞”破“网” 党纪处分6人

来源:清风杂志社 编辑:闵美颖 2019-09-03 14: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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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各单位政治站位要再提高、工作责任要再压实、工作举措要再强化、工作成效要再提升……”8月27日,石门县纪委监委组织公、检、法、扫黑办等部门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会,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张业勇提出要求。

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47条,通过线索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处理9人,其中党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3人。

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三督三查”、“三清三到位”、“三必问六必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多次深入全县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督查,着重对问题线索零报送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督导,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单位,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共开展专项督导3次,并对7名乡镇派出所长进行了集体约谈。

凝聚工作合力。推行“分片联点包案”机制,将全县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分成5个片区,每个片区1名副书记联系、1名班子成员分管、1个纪检监察室指导,做到分片负责、联点推进。建立与县扫黑办、政法机关等单位的案件会商、线索双移送、倒查追责、考评激励等工作机制,强化各职能部门在专项斗争中的协调配合,推进打击黑恶势力和查处“保护伞”的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对大要案件组织或参与研判会商18次。

实行“两个同步”。对群众反映强烈、有重大影响、上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和重点领域的突出案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加强追踪督促,做好纪法衔接、同步推进。“李金武等三人寻衅滋事案”中,涉及公职人员,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专案小组,与公安部门同步办理。目前对关键涉案人员已进行提审。(石门县纪委监委)

来源:清风杂志社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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