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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严把审理“关口” 提高案件质量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谭智莉 编辑:陈靖 2019-08-09 15: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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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乡自办的这个案件,案卷归档整理不符合要求,相关表册文书资料不全,需进一步补齐……”近日,桂东县纪委县监委审理室对一起乡镇自办案件进行审理,对承办人提出整改建议。

今年以来,桂东县纪委县监委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终端关口”作用,严格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提速增效。截至目前,全县共审结案件14件,处分各类违纪违法人员1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6 人,政务处分7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1 人。

据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桂东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 中“二十四字”方针要求,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六个关口,对调查组认定的违纪事实,注重从证人证言、书证资料、当事人谈话、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审查调查报告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分析相关证据资料与错误事实之间的关系,审核谈话笔录、证据资料是否能相互印证,形成充分的证据链条,支撑违纪事实。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律退回补充调查,做到依法审理和规范审理。此外,该县还对同一类违纪问题充分考虑地域性、历史性、主客观等各种因素,站在全县角度,依规依纪依法、公平合理地处理案件。

与此同时,桂东县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对于审理定性和审查定性存在意见分歧的,提交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审定,不断增强量纪的准确性,有效提升审查调查质量。

“案件审理是重要‘关口’。唯有严格审核把关,准确分析定性,把好量纪戒尺,才能确保每个案子办成‘铁案’,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桂东县纪委县监委审理室主任郭艳青说道。(桂东县纪委县监委:谭智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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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智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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