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3日,“汝城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曹滔海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一时间在该县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曹滔海不仅是今年被汝城县纪委县监委留置的第一人,也是该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掉的第一把“保护伞”。
6月25日,汝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室主任何红梅接受审查调查,这是汝城县纪委县监委留置的第二把“保护伞”。在三个月时间里,汝城县先后有2名“保护伞”被留置,这背后既有“一案三查”的深挖细查,更有“打伞破网”的合力攻坚。
营造浓厚氛围
3月,县纪委县监委制作2块大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栏悬挂于办公区墙上,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资料汇编》,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本,并利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的机会,专题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且通过测试检验学习效果,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营造了“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良好氛围。同时,印发5000余份扫黑除恶宣传单及海报至各乡镇和村组,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乡镇圩场和部分重点村开展“大宣传”,发放宣传画册、公告和现场答疑解惑,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涉黑涉恶相关知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拓展渠道深挖线索
县纪委县监委专门组织人员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暂存、留存、积存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逐条梳理排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对全县2016年以来的涉黑涉恶团伙案件开展“大排查”,追问公安办案人员36人次,提审涉案团伙成员51人,询问当事人证人19人,对可能存在腐败问题的8条案件线索进行重点交办督办。同时,向社会发布《关于征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公告》,明确征集的3大类10小种问题线索及问题线索受理方式,引导和鼓励群众如实提供线索、积极反映问题。
凝聚各相关部门合力
县纪委县监委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出台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协作配合的办法(试行)》《汝城县扫黑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办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范案件查办的协作程序、双向移送、通报反馈、优先处置等机制以及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目前已与县扫黑办相互移送并办结问题线索12条。此外,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组织、扶贫等部门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协调,对涉及的典型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查办督办。
在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细查严打的高压态势下,今年上半年,汝城县共立案查处公职人员7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包括直接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1人;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3人;在扫黑除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的3人。目前,已有1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被采取留置措施接受审查调查,其他人员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下阶段,我们将紧盯城区、郊区、矿区、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地区,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加强对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的‘一案一整治’,并把夯实基层组织作为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长远之计,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助推扫黑除恶打出声威、打出成效、打出民心。”汝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黄光华说。(汝城县纪委县监委)
来源:清风杂志社
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