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作为一名执法者,现在成为一名犯法者,我是千万次悔过……”7月3日,苏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彪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李某飞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被告人苏仙公安分局辅警李某彪如此忏悔道。苏仙区纪委监委组织苏仙公安分局、区城管局等区直单位20余名辅警和协管人员旁听了本次庭审,以案说法,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彪、李某飞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被告人李某彪的刑事责任,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究被告人李某飞的刑事责任。随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不管是正式的警务人员,还是辅警,在执行公务时行使的都是公权力,都是监察对象,都要受到监督。”苏仙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将进一步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加大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
“基层派出所民警和辅警作为直接面对群众的一线执法岗位,看起来虽然职务不高、权力不大,却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这起案件中,因辅警李某彪、李某飞帮助涉案人员逃脱,之后才被抓获,浪费了大量的警力资源,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苏仙公安分局纪委副书记杜朝晖说,对辅警李某彪、李某飞的依法处理,得到了群众的点赞。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这些反面典型为镜鉴,牢固树立法纪意识,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参与庭审旁听的白鹿洞巡逻队大队长朱永久感触颇深地说道。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旁听,使自己在思想上受到一次震撼和教育,要以此为鉴,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知法懂法,遵纪守法。(苏仙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黄馨慧)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黄馨慧
编辑:陈靖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