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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聚焦第一职责 发出监察建议17份

来源:清风杂志社 编辑:陈靖 2019-07-15 17: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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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在调查你镇某村相关问题线索时发现,该村在刘家组组级道路硬化工程中存在未严格执行村级决议、聘用村级顾问等问题,责成你单位限期整改……”近日,浏阳市某乡镇收到了市监委发出的监察建议书,这也是今年该市发出的第17份监察建议。

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为此,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将用好监察建议书作为实现“再监督”的重要办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今年1月,该市纪委监委在办理巡察移交线索时,发现某乡镇违规发放2015年津补贴,在向该镇发出的监察建议书中,明确指出其存在对标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要求限期退还资金,严肃财经纪律,24天内报告办理结果。

一方面,在信访办理、案件查办、巡察反馈等工作中,以问题为导向,依法依规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标本兼治。另一方面,深化一案一总结,透过个案找准行业性、系统性廉洁风险,提出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

今年3月,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在办理某信访举报时,发现一单位在开展打击治理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工作中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问题,随即向其发出监察建议书,提出3方面具体意见,包括规范工作程序、规范财经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等内容。目前,该单位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为避免“一发了之”,该市监委对每份监察建议书都明确办理时限,通过电话跟踪、现场督导等方式检查建议落实情况,防止建议“束之高阁”,确保“落地有声”。截至目前,所有监察建议都得到了及时反馈。(浏阳市纪委监委)

来源:清风杂志社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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