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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以“三不放过”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刘桃英 编辑:陈靖 2019-07-02 16: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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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洞口县纪委监委对涉黑涉恶案件过筛清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全县共立案14人,处理2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12人,诫勉、批评教育2人,7人因充当“保护伞”受到严肃处理。

“七查七看”挖线索,没有见底不放过。把2018年1月以来全县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作为核查重点,通过“七查七看”,确保线索没有见底不放过,案件没查透不放过。“七查七看”,即:一查办案案卷,看案件查办全貌。二查办案过程,看办案过程中是否有人打招呼,是否有领导干预办案,是否漏案、漏人、漏罪,是否存在随意变更强制措施。三查形成原因,看案犯历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是否及时到位,了解黑恶势力形成发展的演变过程。四查责任落实,看村(社区)、乡镇(街道、管理区)、公检法司等单位是否履职到位。五查受害人满意度,看是否有人做受害人工作,让其放弃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是否受到威胁,是否认为打击处理到位。六查群众反映,看案犯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案发地群众对案件查处的看法和反响。七查宣传发动,看联系乡镇和部门扫黑除恶打伞宣传工作是否落实到位,了解群众对中央扫黑除恶打伞政策知晓度。

“联片包案”严督查,没有结果不放过。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县乡纪检监察一体化”改革成果,建立“1+3+6”联片包案督查制度,即: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负责1个纪检监察室、3个派驻纪检组和6个乡镇,指导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督办重点案件。对2018年1月以来查办的18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双专班”制度,明确分管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为包案领导,纪检监察室室主任为案件负责人,做到一个案件、一名领导牵头、一个专案组承办,按照“七查七看”工作机制,实现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没有结果不放过。

“签字背书”夯责任,没有结论不放过。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后,各专案组根据核查情况,分案形成是否有“保护伞”结论,县纪委监委案件核查人、责任人、包案领导签字背书。落实“多长”签字背书制度,公检法机关办案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背书,专案组共呈报签字备案表18份,公检法机关共呈报签字备案表26份。(洞口县纪委监委 刘桃英)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刘桃英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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