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报项目或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12.98万元用于村委其他日常开支……”近日,县纪委县监委通报1起南强镇赛塘村卢某、曾某等人违纪案的处理情况。
2018年7月至9月,我县“互联网+监督”平台接到投诉举报件,直指南强镇赛塘村村干部做假帐套取村委资金。县“互联网+监督”办立即将这一问题转办,经查,发现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南强镇赛塘村支部书记卢某、村委会主任曾某、村委会会计李某等人以虚报项目或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12.98万元用于村委其他日常开支。近日,卢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曾某延长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李某诫勉问责,套取资金全部追缴到位。
这起案件的查获,是县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督”工作的成果之一,我县“互联网+监督”平台启用以来,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发现疑似问题线索4258条,查实2418条,通过平台收到投诉举报件20起,核实20起,属实9起,立案4人,问责58人,共追回违规使用资金26.11万元。
据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回访得知:县“互联网+监督”平台发挥“探照灯”“扫描仪”作用的同时,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方式,全方位、有效地处理群众诉求,及时解决投诉反映的问题,使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黄瑞琼 邓圣宇)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黄瑞琼 邓圣宇
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