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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2018湖南税务纳税服务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闵美颖 2018-08-21 09:02:3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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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厅利用下班时间开展“一厅通办”业务培训。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辅导纳税人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

▲湖南税务12366热线咨询人员专心回答纳税人的问题。

▲石鼓区办税服务大厅受赠锦旗。

  卷首语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湖南税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2018年是湖南税务的改革年、营商环境提升年,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但税收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全体税务人员的辛勤努力,更需要你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不断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从而不断提升您的办税体验,促进我们更好地为您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18年8月

  周 琳 朱 敏 肖静琳

  截至2018年7月,全国各省、市、县三级税务机构全部实现合并,标志着分设24年的国税、地税正式合为一家。湖南税务部门以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流程再造、纳税服务水平提升,实现了“大变身”。变化的办税地图、变化的缴税窗口、变化的审批流程、变化的网上税务局……每处变化都离不开税务人的“合力量”,也饱含着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新期待”。新的变化,描绘出一幅生动而真实的湖南纳税服务改革全景。

  1项改革: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自2018年4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清单内事项,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且进行实名认证的前提条件下,只跑一次。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共152个事项,其中单个办理事项123项、并联办理事项29项,比总局多47项。

  单个办理事项共有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123个事项。

  并联办理事项主要是针对当前纳税人咨询的热点、办税的跑点、投诉的焦点等问题进行归集,包括纳税人初次申领发票、纳税人非初次申领发票、税控设备的更换、代开发票作废、申报、自然人二手房交易等6大类29个事项。

  2项重要政策

  1.降低增值税税率 2.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1.增值税税率由17%、11%、6%调整为16%、10%、6%。

  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项便利发票领用措施

  1.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套餐式”服务

  2.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

  3.多渠道、多方式申领发票

  1.自2018年4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8月1日起,湖南省网上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模块正式上线,纳税人在工商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后,需要申领发票,只需登录湖南省网上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模块填写相关表单,半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发票。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是将登记信息确认、实名信息采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网上税务局开户等10个涉税事项整合归并为业务集成套餐,实现纳税人自由组合、自主定制,税务机关“订单式”处理的服务模式。

  2.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

  (1)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

  (2)纳税人按照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3)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100份。

  3.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网上申请邮寄配送等多渠道、多方式申领发票。

  4 项创新纳税申报措施

  1.简化纳税申报表数量和填报内容

  2.湖南省网上税务局开通免费电子申报功能

  3.湖南省网上税务局可以办理更正申报

  4.增值税申报表能够集成并自动生成申报数据

  2018年,我们针对纳税人申报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推出了系列举措,减少纳税人的申报准备时间和办税时间。

  1.简化申报表的填写数量和内容。一是增值税申报表减少了固定资产抵扣明细表和进项税额结构表2个附表;二是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减少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4个附表。

  2.提供免费电子申报服务。纳税人可通过湖南省网上税务局在线办理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社会保险费(外商投资企业及私营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种的申报业务。

  3.提供网上申报更正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可在线办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社会保险费(外商投资企业及私营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种的申报更正业务,实现足不出户网上全流程办理申报业务,充分体验网上办税的高效、便捷。

  4.提供系统自动生成申报数据服务。自2017年11月1日起,全省全面推广增值税申报“一表集成”辅助系统,该系统实现发票数据自动下载、自动归集、申报表自动填写,纳税人只需对发票数据、申报数据进行审核补录就可以直接在网上税务局上完成纳税申报。少数涉及复杂业务的纳税人需填写的数据项由原来的225项减少到91项,纳税人的数据填写量减少90%以上。

  5 个宣传咨询渠道

  1.税务局门户网站 2.12366纳税服务

  3.办税服务厅4.小湘说税5.纳税人学堂

  为优化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增强税收政策宣传的及时性、针对性和透明度,我省打造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小湘说税、纳税人学堂五位一体的宣传辅导格局。

  1.湖南税务门户网站(http//www.hntax.gov.cn)。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务网站查询最新资讯、信息公开、纳税服务、税法宣传等内容,也可通过网站进行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和税务干部违纪举报。

  2.12366纳税服务。纳税人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咨询涉税问题、投诉税务问题、提出涉税意见和建议。

  3.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办税辅导;在办税服务厅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

  4.小湘说税。在湖南税务微信平台开通小湘说税栏目,针对纳税人重点关注的内容,设置“疑难问题”“热点关注”“税闻播报”和“便捷办税”四个板块,每周推送涉税政策。

  5.纳税人学堂。全省14个市州141个县市区都成立纳税人学堂,形成了从领导机构、教学计划、培训教材、师资配备到经费保障一套完整的体系。不定期根据纳税人的需求,推出个性化政策辅导。

  6 项便利化措施

  1.“一厅通办”2.“一网通办”3.“一键咨询”4.“省内通办”

  5.简化省内纳税人办理迁移手续6.推行网签三方协议

  1.“一厅通办”。纳税人到原国税局、地税局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均能够办理原国税地税主要涉税业务。自2018年7月20日起,办税服务厅实现标识标牌统一、窗口设置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导税服务统一、网上办税平台统一、宣传咨询统一,并编制了《湖南省纳税人办税指引》,告知税务机构合并后“在哪办税、带啥资料、得多久办”,纳税人报送资料“两套变一套”,申请事项“两次变一次”,排队叫号“两回变一回”。

  2.“一网通办”。整合网上办税平台,纳税人仅需登录湖南省网上税务局即可办理涉税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缴税、优惠办理、涉税信息查询等117个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不需要分别登录原国税地税网站。

  3.“一键咨询”。自5月1日起,湖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了涉税业务“一键咨询”。湖南省税务局全面整合12366纳税服务系统及制度、业务事项,12366对外一个号码、一个标识、一个口径,对内一套系统、一套制度、一套流程,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缴费人提供税费皆可“一人通答”的咨询服务。

  4.“省内通办”。充分利用改革契机,梳理整合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申报纳税、优惠办理、宣传咨询5大类50个办税事项,由原来按照属地管理权确定单一办税场所的做法,改由纳税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自主、就近选择办税场所,推行实现省内通办。

  5.简化省内纳税人办理迁移手续。在湖南省范围内,因生产经营地变更的纳税人,只要结清自主申报的全部税费,就可以办理迁移手续。税务机关不再实施注销清算、增值税发票缴销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的重新发行。

  6.推行网签三方协议。湖南省网上税务局已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实现了网签三方协议,纳税人不需要在税务机关、开户银行之间多头跑了。

  (本版图片均由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提供)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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