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在暑期休假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7月31日,永定区党员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都收到来自永定区纪委监委的一封信。
为确保暑期公休期间,隐形“四风”问题不反弹回潮,永定区纪委监委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问题,多措并举,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约法三章”,提醒在前。7月31日,永定区纪委监委及时发布了《致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封信》,明确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接受私人老板和监督管理对象及下属宴请;不得安排私人老板和监督对象及下属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不得有损害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形象的言行。
二是迅速传达,传导压力。8月1日,永定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大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苏振组织学习了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并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市纪委关于暑期休假的相关要求,努力形成纪检监察干部“头雁效应”。同时,要求 9个派驻纪检组和24个乡镇(街道)的纪(工)委书记及时向各单位传达通知精神,确保上岗的干部勤奋工作,休假的干部严格遵守各项作风纪律。
三是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永定区纪委监委将成立督查组,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对暑期公休期间的干部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四风”纪律案件快查快结,及时通报曝光,将作风建设持续加压发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胡 蓉 徐江立)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胡 蓉 徐江立
编辑:闵美颖 实习生 赖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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