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
张平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不再担任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宛会东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不再担任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静任贵州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正厅级),不再担任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全毅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熊杉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会计师职务;
吴涛任贵州省体育局局长,不再担任贵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曾达任贵州省文史研究馆副馆长;
潘荣兼任贵州行政学院副院长;
汪家强任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贺承珊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白平任贵州省公安厅巡视员,不再担任贵州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职务;
胡正群任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巡视员,原任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兰任贵州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孔庆海、黄勇奇任贵州省司法厅副巡视员;
尹晓阳任贵州省林业厅副巡视员;
欧阳峰任贵州省档案局(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档案馆)副巡视员;
朱桂云不再担任贵州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汤正仁不再担任贵州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周仕飞不再担任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
王兴权不再担任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沈晓春不再担任贵州省林业厅副厅长职务;
王彬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肖进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贵州省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小翔不再担任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军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职务;
董家龙不再担任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副局长职务;
徐晓光不再担任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董芳不再担任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刘建华不再担任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职务;
赵翰飞不再担任贵州省财政厅巡视员职务;
黄平不再担任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巡视员职务;
张明辉不再担任贵州省文化厅巡视员职务;
冯育毅不再担任贵州省统计局巡视员职务;
舒立志不再担任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职务;
李在文不再担任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巡视员职务;
谢志光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职务;
沈萃红不再担任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副巡视员职务;
周忱不再担任贵州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
李良兴不再担任贵州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
欧小海不再担任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职务;
黄法苏不再担任贵州省水利厅副巡视员职务;
吴迈不再担任贵州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李明晶不再担任贵州省林业厅副巡视员职务;
于筑蓉不再担任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贵州省版权局)副巡视员职务;
田平不再担任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中国西南世界银行扶贫项目贵州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
刘鹏原任贵州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贵州警官职业学院、贵州省人民警察培训学院)总队长(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编辑:闵美颖 实习生 赖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