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沈阳市委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中央关于沈阳市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辽宁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王正谱宣读中央和省委的决定。中央批准:易炼红同志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沈阳市委书记。省委决定:易炼红同志任沈阳市委委员、常委。
李希在讲话中指出,这次沈阳市委主要领导调整,是中央根据辽宁工作大局需要,着眼于加强省级和沈阳市领导班子建设,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对我们工作力量的进一步加强和有力充实,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辽宁和沈阳市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辽宁省级和沈阳市领导班子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省委坚决拥护落实中央的决定。沈阳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心同德、攻坚克难,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让党中央放心,让全市人民满意。
李希指出,近年来,沈阳市几届领导班子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显著成绩。沈阳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沈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在全省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为辽宁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扎实推进振兴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李希强调,沈阳作为辽宁的省会城市,发展基础好、潜力大、辐射带动力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沈阳市要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按照既定的思路举措、目标任务,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把一张好的蓝图绘到底,不断开创沈阳振兴发展新局面,努力在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中当先锋打头阵。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辽宁拉票贿选案警示教育,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收入、就业、社保、医疗、教育、环保等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抓好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防汛等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易炼红表示坚决拥护、坚决服从中央的决定,在新的岗位上,将倍加珍惜时代提供的机遇和舞台,倍加珍惜组织的重托和厚爱,倍加珍惜全市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期待,竭尽全力把沈阳的事情办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要把好政治方向,始终保持忠诚之心,时时事事处处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紧扣发展要务,全力展示奋进之为,不变调,不折腾,不懈怠,一张蓝图绘到底。要恪守为民情怀,认真办好民生之事,让沈阳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愉悦感、安全感不断升级。要狠抓工作落实,弘扬实干之风,把沈阳各项工作抓到实处,争创一流。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当政治之责,确保沈阳的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山清水秀。(刘立纲)
易炼红同志简历
易炼红,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湖南涟源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教授。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入党。
1976.08—1978.09湖南省涟源县桂花乡知青
1978.09—1982.07湖南师范学院政治系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2.07—1984.08湖南省邵阳基础大学教师
1984.08—1987.07陕西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7.07—1992.01湖南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990.02—1990.12挂职任湖南省株洲化工厂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助理)
1992.01—1994.09湖南省委党校科技教研室副主任(其间:1992.02—1994.01挂职任湖南省沅陵县副县长)
1994.09—1995.09湖南省委党校校长助理
1995.09—2000.07湖南省委党校副校长
2000.07—2003.08湖南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正厅长级)
2003.08—2004.05湖南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湖南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
2004.05—2011.11湖南省岳阳市委书记
2011.11—2011.12湖南省委常委、岳阳市委书记
2011.12—2013.05湖南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2013.05—2013.06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
2013.06—2017.07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长沙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7.07—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
(简历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