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俊清、房俐、陈伟根、车秀兰、李龙熙,秘书长袁洪军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省长金育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等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
决定任命林武为吉林省副省长。会上,林武进行了宪法宣誓。
林武,男,汉族,福建闽侯人,1962年2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入党,大学文化,工学学士。
1978.10—1982.08,江西冶金学院炼钢专业学习;
1982.08—1994.04,湖南省湘潭钢铁厂第一炼钢厂平炉车间干部、副主任、主任、第二炼钢厂转炉筹备组副组长;
1994.04—1997.06,湖南省湘潭钢铁厂第二炼钢厂副厂长、厂长;
1997.06—1998.04,湖南省湘潭钢铁公司副经理;
1998.04—1998.09,湖南省湘潭钢铁公司经理;
1998.09—2003.02,湖南省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总经理;
2003.02—2004.03,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4.03—2005.06,湖南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5.06—2006.11,湖南省娄底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6.11—2008.03,湖南省娄底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03—2011.11,湖南省娄底市委书记;
2011.11—2015.08,湖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15.08—2016.01,湖南省委常委、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6.01—2017.03,吉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7.03—2017.04,吉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7.04— 吉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省长。
来源:吉网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