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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负责人就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相关问题答疑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闵美颖 2016-06-08 1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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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实施的第十五个年头。根据司法部公告,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启动。日前,本刊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省司法厅负责人。
  
  问:国家司法考试作为选拔法律人才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对我国的法治化建设意义重大。一年一度的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在即,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国家司法考试是何种性质的考试?
  
  答: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是提高法律专业人员素质、储备法律专业人才的有效手段。200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决定,确立了“国家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并授权司法部负责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从此,我国采用“四考合一”的国家司法考试代替律师、公证员资格考试和法官、检察官的内部考试,并于2002年3月举行首次国家司法考试。
  
  问:国家司法考试已实施十四年,这十四年来您认为它的意义和发挥的作用是什么?
  
  答: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第15个年头,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对于提高司法队伍素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起到了无法替代、至关重要的作用。就我省而言,国家司法考试为政法队伍建设输送了大量的法律专业人才,也有力地保障了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化、精英化,极大地提高了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公证员在内的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标准,为我省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障。随着形势的发展,司法考试工作对我省政法队伍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将日益凸显,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问:通过您的介绍,我们对国家司法考试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能否请您继续为我们深入介绍一下近几年来我省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情况。
  
  答: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关系到国家法律人才的培养,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又是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发挥职能的真实体现。
  
  我省从2002年至今,报考国家司法考试人数达到18万余人,近几年报名人数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去年,报名人数15734人,创历史新高,全省设有13个考区、16个考点、531个考场。
  
  一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履职,着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成功举办了14次国家司法考试,从未发生任何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了司法部提出的“考卷安全、考场安全、考试安全和人员安全”的工作总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尤其是近几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更是取得长足的进步:一是服务考生能力提升。2013年我省大力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全程网络化管理,全部实现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打印成绩单、网上申请资格授予,考生足不出户就能完成所有报名程序,极大地方便了考生,提高了社会满意度。二是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提升。2014年我省实现了全部考场标准化,全省16个考点所有考场全部具备视频监控系统,2015年开启“净考”模式、使用考场安全系统,有效杜绝考生替考现象,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司法考试环境。三是组考能力提升。2015年我们首次实行“政府组考”模式,由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保密局、省经信委和省司法厅共同组考,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国家司法考试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司法行政社会形象提升。2015年在全省14个市州集中开展“司法考试高校宣传行”活动,举办座谈会和现场咨询,为考生答疑解惑。同时,以给考生写公开信的方式倡导诚信参考,树立了良好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传递了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正能量。
  
  问: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与往年有什么不同?
  
  答:国家司法考试直接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大责任。为此,一是今年考场安全系统进一步升级,在考点入口设置查验通道,使用移动终端、身份证识别仪、人像识别仪对应试人员进行人脸识别、身份核验,严防替考。二是竭力为考生服务,继续推行“净考”模式。统一免费配发文具用品(含2B铅笔、中性笔、橡皮擦)和饮用水,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实现考区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三是明确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四是在考试科目和内容方面,卷四新增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
  
  今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将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考生满意度。
  
  问:今年的报名人员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3.被处以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问:今年我省享受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是如何规定的?
  
  答:依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我省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石门县、慈利县、桑植县、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新化县、涟源市、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茶陵县、炎陵县、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安化县、平江县、新田县、江华瑶族自治县、衡山县、祁东县、澧县、南县、永兴县、祁阳县、江永县、宁远县、蓝山县、双峰县、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等52个县市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报名人员现户籍所在地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问:请您介绍一下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答: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问: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还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答:根据以往情况,广大考生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要认真阅读公告,填写真实信息,以利于考试信息的及时沟通和送达。二是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于11月下旬公布成绩,考生务必要及时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要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不要延误。三是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2016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的首次考试,替考、作弊、协助作弊等行为将被追责,甚至入刑。希望广大考生树立诚信参考理念,秉承法律人应有的品质,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考出好成绩。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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