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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对烈士遗属增发 一次性特别慰问金10万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闵美颖 2016-04-06 09: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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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我省对烈士遗属增发一次性特别慰问金
  
  本报4月5日讯 今天,省政府网站刊发了《关于对我省评定的烈士遗属增发一次性特别慰问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对烈士遗属增发“一次性特别慰问金”10万元。
  
  据介绍,凡在2007年1月1日之后牺牲,被省政府评定为烈士(不含已享受军人伤亡保险金和已享受警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警察因公牺牲特别补助金的军人和警察),且烈士户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烈士遗属(指烈士配偶以及烈士直系亲属),享受此待遇。上述烈士遗属在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待遇后,享受我省规定的一次性特别慰问金(本文下发前已享受省一次性特别慰问金的烈士遗属不再享受)。
  
  “一次性特别慰问金”将由省财政安排,烈士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负责发放。此外,原文件《关于对我省追认的烈士遗属增发特别慰问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民优发〔2007〕1号)同时废止。■记者 杨昱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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