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内容法定化。在确保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缴纳税款权,享受税收优惠权,陈述与申辩权等法律规定的14项权利的同时,将已优化的6大类217项涉税业务全部实行“先办后审”,做到“四个统一”:即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前置到大厅受理必须统一,所有涉税办理事项哪些当场办结必须统一,涉税事项的受理办理流程必须统一模式,受理办理工作必须统一纳入考核。
纳税服务方式多元化。积极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提升办税效率和税收征管质量;实行发放“税企联系卡”、委托第三方代开发票等个性化服务;与银行协商根据纳税人信用等级,提供信用贷款等差异化服务。
纳税服务手段信息化。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发票认证、文书申请、涉税信息查询、银行网点缴税等现代化办税服务手段,建立了“税企微信群”互动平台,及时解答纳税人的疑问,全天候为纳税人服务。
纳税服务质量考评化。实行“内外结合、定量与定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纳税服务绩效考评方式。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执法依据、程序以及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和违法后果,接受全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
(向蓉健 刘宝生)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向蓉健 刘宝生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