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如下: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静海区、宁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决定》精神,天津市静海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3日作出关于静海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职务转为天津市静海区相应职务的决定。决定如下:
静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忠芬(女)、贺亦农、杨广才、张现民、李壮虎,转为天津市静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静海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序)万长喜、王立福、王延霞(女)、王季麟、朱维轩、刘树峰、刘静军(女)、闫家骥、孙刚、孙林春、李学、李淑英(女)、张士左、张文勇、尚武(女)、禹作尧、姚淑芬(女)、徐广胜、徐金利,转为天津市静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静海县人民政府县长蔺雪峰,转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区长;静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程奕(女,挂职)、陈颜忠、崔悦平、张金丽(女)、顾春瑞、于树民、马建军(挂职),转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静海县人民法院院长付滨中(女),转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院长。
静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兴,转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号
天津市静海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4日选举出天津市静海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现公布如下:
主任:张希峰
天津市静海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来源:人民网
编辑:闵美颖 实习生 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