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我省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综合素质高。
5.无违纪违规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岗位职责: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代办服务,并收集基地内大学生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相关材料,协助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三)待遇:
1.试用期月薪1800元,其中基本工资1300元,出勤补贴500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薪酬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500元,出勤补贴500元。
2.享有国家规定的五项社会保险待遇。
3.其他待遇按人社局临聘人员的统一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11月10日
(五)招聘程序:应聘者请将报名表发至我中心电子邮箱,经初审合格者,本中心通知笔试和面试。
(六)工作地点:郴州市五岭大道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七)联系人
联系人:邝柳楠
联系电话:2223212
邮箱地址:Keats0306@163.com
郴州市创业培训中心
郴州市创业孵化基地
来源:郴州市人社局网站
编辑: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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