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但所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所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及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都需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据悉,今年8月,湖南省教育厅已经发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此次资格考试为我省纳入“国考”的首次考试。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余蓉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