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推进,国税部门的管理方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稽查、纳税评估、发票管理和税源管理等有关部门,都具有到企业现场检查、审计、核查的管理职能。“多头执法”、“重复进户”不仅增加企业负担,甚至影响和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为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多头重复到企业检查的问题,今年初,永州市国税局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深入基层国税单位和企业征求意见。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制定《永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税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对税务检查统一管理。市、县区国税局都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税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和协调局内各单位的税务检查工作。各单位在税务检查前,需提出检查计划,在每年1月31日、6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税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制订检查计划时兼顾日常检查、反避税调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检查,各税种年度结算、清缴等不再单独进行,做到一次进户、各税统查。各县区国税局根据日常征管掌握的情况,认为在计划之外还有需要检查的其他项目,需上报市局税务检查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采取联合检查或委托的方式进行。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结果在稽查部门、税源管理部门和纳税评估部门之间共享,在系统内互相认可,做到一个标准执法。对进户的税务检查,实行审批管理,填写《税务检查进户审批单》,报领导审批,并登记台账。一户企业一年内最多进行一次检查。
统筹入户检查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欢迎和认可。截至目前,全市批准459户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比去年同期892户减少48.5%。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纳税人对该市国税局的满意度达94.8%以上,较上年提升了3个百分点。日前,该局被评为“永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肖明剑 张振东)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明剑 张振东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