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聘任的48名社会监督员由省内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成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等构成,其主要职责是听取、收集并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关政风行风、廉洁自律、行政效能、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义务监督。此举将有利于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权力运行,构建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新格局。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传新 通讯员 刘春新
编辑:闵美颖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传新 通讯员 刘春新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