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退役军人之家”
长沙警备区政治部主任曹清军坦言,部分退役军人回到地方后,存在求稳怕变、观念滞后、心态失衡等问题,需要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创业信心。
根据实施意见,到2016年,全市“双带双促”活动将实现“退役军人之家”在乡镇(街道)、村(社)的全面普及;市、区县(市)每年共设立1000万元“双带双促”活动专项基金,依托各类园区建立10个退役军人创业基地,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场地、资金和实训等方面的支持,重点援助100名退役军人创业,帮扶1000名退役军人就业,人数逐年增加。
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实施意见对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作了明确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3年内按规定限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退役军人创办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退役军人从事小微企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业的,分别享受小微企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退役军人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开办之时起3年内,给予用水水价优惠20%、用气享受公网建设费优惠20%。
创业贷款可享财政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纳入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范围,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贴息资金。退役军人新办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3年创业扶持期,项目投产之日起3年内所缴纳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由受益财政全部用于充实市、区县(市)退役军人“双带双促”活动专项基金。对退役军人创办的符合一定条件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集聚发展等项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要予以优先支持。
市每年从本级“双带双促”活动专项基金中安排资金,对缴纳利税多、社会贡献大的退役军人优秀创业人员进行奖励。区县(市)每年从“双带双促”活动专项基金中安排资金,通过以奖代投、定额补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和支持退役军人创业。
推动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理顺退役军人参加培训的“入口”,建立退役和培训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实现退役即参训。把严培训机构的“进口”,遴选认定的承训单位要条件好、资质强。拓宽推荐就业的“出口”,建立完善校企合作机制,走“订单式”教育培训路子,确保推荐就业率达90%以上;优化创业服务途径。建立退役军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退役军人创业人才数据库,公布创业扶持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定期安排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推介会,免费推介适合退役军人的创业项目。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朱华 通讯员 张运年
编辑:严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