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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提高失独家庭扶助标准 9月22日起实行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严欢 2014-09-03 09: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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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朱敏)去年湖南省在册失独者近2万,长沙有2000余人。9月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扶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自9月22日起实行。
  
  2013年,长沙出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死亡家庭扶助对象,年满49周岁且未满60周岁的,在国家扶助的基础上翻番,分别由每人每月110元、135元提高到220元、270元;年满60周岁的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扶助标准,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含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专项补助,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含49周岁)的家庭,独生子女出现死亡的当年,一次性给予一万元的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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