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4日讯(通讯员 杨卫星 何康清 记者 贺威)“截至7月底,湖南省涟源市对8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384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连日来,这一重磅消息在涟源市广大干群中引起热议。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涟源市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执行规定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市纪委成立了10个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突出“四查”,即查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娄底市委八条细则及本市八项规定的情况,查贯彻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查对群众反映作风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查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对于发现的问题,涟源市坚持从严从紧从快处理,不手软,不护短,严格督查问责。在遏制“车轮上的腐败”中,全市共封存公务用车360余辆,并对公车进行登记、跟踪抽查,仅今年就对顶风违纪的379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其中20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整治“舌尖上的浪费”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不间断地对酒店订餐单和单位“三公”接待单进行检查。
与此同时,涟源市还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反四风、做表率”主题廉政谈话活动,抓好机关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2013年以来,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9.2%。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净化了干事创业的环境,老百姓由衷地感叹“风气确实好多了!”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贺威
编辑:严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