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9日讯(记者 徐亚平 通讯员 方稳根 刘湘平)“检察院2013年公车购置及运行费107.65万元,2014年预算60万元;安定镇201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5.56万元……”8月19日,平江县财政局干部小凌打开县政府网站,逐一检查、汇总各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目前,该县124个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实现网上公开,一级预算单位公开面达100%。
今年,平江县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制订预决算公开方案,对公开的主体、时间、方式、内容等进行统一规范。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辟了“三公经费公示专栏”,规定每年7月底前,县乡政府预决算、单位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必须在专栏内公示;“三公”经费公开细化到项,说明增减原由;公示情况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依据之一,由纪检、监察及财政部门进行督查考核。
“财政预决算公开,不仅维护了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而且倒逼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平江县委副书记、县长谢春生告诉记者,该县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精神,细化了县内接待、差旅、会议、培训等支出管理,公务消费签单和现金结算一律取消,改由公务卡强制结算。财政月报显示,今年1至7月,全县“三公”经费同比减少1159.8万元,下降30.1%,其中接待费下降44.1%,公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2%,因公出国(境)费用“零支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徐亚平
编辑:严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