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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全面深化统计改革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建生 编辑:严欢 2014-08-14 09: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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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肖建生 通讯员 徐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解决事关统计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大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实施意见》指出,这次统计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要加快建立能够全面准确反映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质量效益、资源环境、科技创新、民生改善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监测指标体系,减小地区GDP(地区生产总值)在政绩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加大资源消耗、质量效益、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民生改善等指标的权重,全面反映文化生活实际,反映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实现程度,完善“两型社会”建设评价体系,构建技术手段先进、获取数据信息渠道多样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建立管理严格规范、过程质量可控的统计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报告制度,完善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评估办法,科学审核评估数据。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体制,坚决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责,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源头数据质量核查机制。严格统计执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深化统计改革的14项工作: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改革GDP核算方法;建立地区生产总值分季核算制度;加快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真实可靠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完善小康监测制度和“两型社会”建设监测制度;规范所有制经济统计;加强农村新型组织统计工作;规范城乡划分,建立健全城镇化统计制度;积极研究和探索采用产品物量指数与价格缩减相结合计算工业生产增长速度的方法;深化和全面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完善新型服务业统计,加强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开发和发布全流程信息化;建立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及先进技术改进统计工作。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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