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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依法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评价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罗欢欢 编辑:闵美颖 2014-07-07 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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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据湖南省审计厅网站消息 近日,湖南省审计厅向全省审计机关制发了经济责任审计纲要。纲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对不同类别的领导干部,分别规定审计的重点事项和评价范围,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评价体系的规范化。
  
  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纲要规定将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保障、重大经济事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政府职能转变和财经法纪、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并逐项设置指标,明确审计要点。对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要求分析评价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能源消耗、居民收入、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情况,重点检查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劳动就业、扶贫开发等方面资金投入、分配、使用及效益情况;对重大经济事项,要求重点抽查招商引资、资金分配、债务举借、重大投资、资源资产处置等事项的决策和实施情况;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要求重点关注耕地保护、建设用地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执行情况情况;对政府职能转变和财经法纪,要求重点关注机构职数、简政放权、市场监管、财经法纪的情况;对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相关规定,要求重点检查行政基建、“三公经费”、廉政责任、兼职取酬、职务消费、遵纪守法等面情况。同样,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也规定审计内容,明确审计重点,设置指标体系。
  
  对于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纲要提出的明确要求。一是规范审计评价。坚持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的原则,使用审计核实的经济活动和财政财务收支数据,评价领导干部履职取得的成效,反映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得将未经核实的被审计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提供的情况作为审计评价依据。二是严格责任划分。对审计发现不足和查出问题的事项,从决策、执行和监管三个方面判断原因,并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责任划分。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金额,从决策、执行和监管三个方面进行归集,并按照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三个类别进行区分,反映领导干部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执行政策规定和遵守财经法纪、履行内部管理监督职责的情况。三是加强综合分析。审计涉及的事项和查出的问题,对可以形成总量概念的事项,均要表述审计抽查范围,汇总审计涉及金额、审计查出问题金额及所在比例等。同时,加强汇总分析,作出审计评价的总体意见,避免简单重复已经逐项评价的成效和反映的问题,力求为党委政府及组织部门等有关部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干部,提供更准确、可信的依据。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罗欢欢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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