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我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二)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
(三)身体健康,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管理岗位的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聘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要求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科技大学校园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2013年5月8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直接到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报名。
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hnustrsc@126.com参加面试者在面试前须携带原件到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进行核查。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公示,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应聘教师岗位招聘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应聘管理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和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演讲和回答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考试成绩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我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0012(皮老师)
举报电话:0731—58291312(监察室)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科技大学
2014年4月22日
来源:湖南省人社厅网站
编辑:徐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