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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李伟姜志刚任北京市委常委

来源:新京报 编辑:王宏婷 2013-05-16 09: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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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志刚。

姜志刚。

李伟。

李伟。

  新京报讯 近日,中共中央批准李伟、姜志刚同志任中共北京市委委员、常委。

  李伟 男,汉族,1958年生,江苏扬州市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政治学硕士学位。

  1975-1978年,到扬州市双桥乡插队,知青;1978-1982年,在南京大学中文系学习;1982-1997年,大学毕业到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局工作,历任处长、助理巡视员(1996年在职获得北京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1997-2008年,到中央文明委办公室工作,历任副组长、组长;2008-2008年,任中宣部副秘书长兼全国宣传干部培训中心主任;2008-2010年,任中宣部副秘书长兼全国宣传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2010起,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姜志刚 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于江苏东海,1982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工程专业,获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工。2000年获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曾任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装配厂十五车间副主任、主任,成都飞机工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中央组织部企业干部办公室副局级调研员、干部五局副局长,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局长,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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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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