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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十个严禁”为机构改革保驾护航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洪政 2019-02-20 16: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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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汝城县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启动和实施阶段。为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严明全县机构改革纪律要求的通知》。

  《通知》提出“十个严禁”:

  1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发表、散布、传播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改革决策相违背的言论,歪曲中央及省、市、县改革决策部署。

  2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拒不执行改革方案,各自为政、各行其是。

  3严禁违反请示报告制度,擅自行动、一哄而起,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

  4严禁拒不执行组织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跟组织讨价还价,在改革过程中拒不履行现有工作职责。

  5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报批机构改革方案涉及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擅自设置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设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

  6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和干部工作规定擅自决定涉及人员分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违规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7严禁拒不接受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务变动和干部交流决定。

  8严禁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隐瞒、挪用资金或虚列支出,转移套取资金,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

  9严禁超标准配备、违规占用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用公款相互宴请或赠送纪念品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10严禁擅自扩大知悉范围,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对外透露机构改革内部情况和有关工作,传播小道消息,私自带走、涂改、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

  《通知》强调“三个一律”:凡违反上述纪律规定的,一律问责;凡情节严重的,一律从重处理;凡查处的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汝城县纪委监委)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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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gov.rednet.cn/c/2019/02/20/48281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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